“雙減”工作是黨中央、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,事關中小學生健康成長、全面發展。2025年寒假在即,為持續鞏固我區“雙減”成效,推動我區校外培訓規范健康有序發展,讓廣大中小學生度過一個健康快樂的假期,特向全區校外培訓機構及從業人員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不違規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及“雙減”政策規定,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、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。寒假期間,任何形式的學科類培訓都是違規培訓。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以上門服務、眾籌私教、素質拓展等名義開展“一對一”“一對多”等隱形變異學科培訓,不得接受寒假期間的學科類報名。
二、規范收取培訓費用
校外培訓機構要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,公示收費標準和退費規則、預收費資金監管賬戶、收費項目、方式等信息,不得使用個人賬戶、微信轉賬個人等形式收取培訓費;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、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,且不得超過5000元;要嚴格落實《校外培訓機構財務管理暫行辦法》有關要求,預先收取的培訓服務費應當按規定作為負債管理,嚴禁提前確認收入;鼓勵采用“先學后付”或“數字人民幣”預付式消費。校外培訓機構應與培訓對象或其監護人簽訂培訓服務合同,應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制定的《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(示范文本)》(2021年修訂版),并據實開具發票。
三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
校外培訓機構要牢固樹立“安全第一”的理念,舉辦者、法定代表人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,把學員和教職員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,嚴格落實《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》,配齊配足消防安全設施設備,暢通消防安全通道。定期開展宣傳教育、疏散演練等,開展安全自查自糾,完善消防疏散應急預案;加強日常管理,確保營業期間每2小時開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。
四、不得違規舉辦競賽活動
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實行清單制管理。教育部、廣東省教育廳已分別公布《2022-2025學年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名單》《2022-2025學年廣東省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競賽活動名單》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違規舉辦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、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。
希望全區廣大校外培訓機構及從業人員貫徹落實法律法規有關要求,全面規范培訓行為,誠信經營,健康發展,推動校外培訓服務質量和水平穩步提升,切實保障學員和家長的合法權益,共同營造和維護校外培訓的良好生態。
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
2025年1月15日
內容來源:校外教育培訓監管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