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
招生考試將于
12月21日至22日舉行
為確保考生安全順利赴考
下面這些溫馨提示
一定要記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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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考生須知
1.考生憑本人《準考證》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。電子身份證不作為考試入場有效證件使用,《準考證》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,一經發現按考試違規處理。
2.請考生根據準考證上公布的考點信息提前查詢考試地點,了解到達考點的交通路線,預留到達考點時間。
3.根據考試規定,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、報紙、稿紙、圖片、資料、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(如手機、智能手表、智能手環、智能眼鏡和照相、掃描等設備)或者有存儲、編程、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。我市各考點均配備智能安檢門,為有效節省考生安檢時間,確保按時有序入場,建議考生赴考時不要攜帶與考試無關物品。同時應主動配合考點工作人員身份驗證核查、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。
4.考生自行準備考試文具等用品。根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規定,考生只準攜帶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考試用品,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。參加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考試時,還須自備密封試題袋用的膠水。主觀題答題只能使用黑色字跡簽字筆。所有統考科目考試中不允許使用計算器。
5.統一命題的科目均在答題卡上答題,在草稿紙上答題一律無效。考生在領到試卷和答題卡后,須認真核對試卷、答題卡與本場考試科目、數量是否相符,是否有錯裝、漏裝、錯印、字跡不清、破損等情況,一旦發現問題,立即舉手報告監考員。凡漏貼條形碼、漏填、錯填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將影響評卷結果,責任由考生自負。
6.參加自命題科目考試的考生,考試結束后自行將試卷、答題紙(或者答卷)裝入原試卷袋內密封并在袋口處簽字。
7.嚴禁將試卷、答題卡、答題紙、草稿紙等帶出考場,違者一律按違規處理。
8.開考15分鐘后,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,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。
9.請考生自覺維護考點校園環境衛生。
二、誠信參加考試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九)》明確規定: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,組織作弊的,為他人實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,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試的試題、答案的,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,都是犯罪行為,情節嚴重的,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。凡違規作弊者按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(教育部第33號令)處理。
考點入口設有智能安檢門和人工安檢,考場設有全覆蓋、全時段視頻監控,并開啟智能監考系統實時巡查。請考生自覺遵守考試規則,以守法為榮,以舞弊為恥,遵紀守法,誠信考試。
三、安全順利赴考
考生在考前要留意天氣狀況,熟悉赴考交通路線,留足赴考時間,綠色出行,按時赴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