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欺凌
絕非孩子之間的“小打小鬧”
而很可能成為
影響青少年一生的夢魘
今天是
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
安全無小事
孩子的安全
更是牽動著每一個家庭的心
你關注過孩子的身心健康嗎?
孩子被欺負了會有哪些表現(xiàn)?
我們要怎么辦?
以下行為都屬于校園欺凌
學生之間,在年齡、身體或者人數(shù)上占優(yōu)勢的一方蓄意或者惡意對另一方實施下述行為,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壓、侮辱另一方,造成人身傷害、財產損害或者精神損失的,可以認定為構成欺凌。
圖片來源:中國教育報
1
語言欺凌
如起外號等行為;
2
關系欺凌
集體孤立同學、或者不斷用語言行為等給他人造成精神和心理上的壓力;
3
身體欺凌
惡意毆打同學、對其造成人身傷害的行為;
4
網絡欺凌
在網上對同學進行侮辱、誹謗、惡意損害形象等行為;
5
財務欺凌
勒索同學、強占他人錢財?shù)男袨椤?/span>
被欺凌后
孩子會有哪些信號?
1
突然不愿上學
原本并不排斥學校的孩子突然表現(xiàn)出不愿上學的傾向,可能是學校里出現(xiàn)了一些令孩子煩惱,不愿面對和處理的事情。
2
無端情緒變化
孩子放學回家悶悶不樂,有厭學的念頭,原本活潑開朗的孩子突然變得陰晴不定,可能是學校有什么事情影響著他。
3
抱怨有同學針對他
這是孩子尋求幫助的信號。家長可提供一些可行的方法教孩子試著緩解這種情況,并在一定時間內加以詢問,或者把同學請到家里來玩,不經意地聊聊天。
4
身上出現(xiàn)傷痕
孩子放學回家全身臟兮兮,身上還有傷痕,一看就是打斗造成的,但孩子一口咬定是自己不小心傷到的,千萬別忽視。
5
行為異常
如果孩子情緒特別不穩(wěn)定,一點小事就能引起很激烈的反應,如特別粘人、拒絕去學校、非常膽小怕人甚至有自我傷害傾向等,建議家長去學校了解情況。
6
睡眠出現(xiàn)問題
失眠、噩夢、尿床等問題也是孩子遭受校園欺凌的表現(xiàn)之一。
圖片來源:國家應急廣播
孩子遭遇校園欺凌
應該怎么辦?
1
當遭遇欺凌,孩子該怎么做?
1. 保持鎮(zhèn)定。
2. 求救。向路人呼救求助,采用異常動作引起周圍人注意。
3. 人身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。試著通過警示性的語言擊退對方,或者通過有策略的談話和借助環(huán)境來使自己擺脫困境。但是不要去激怒對方。
4. 學會尋求幫助。在學校不主動與同學發(fā)生沖突,一旦發(fā)生及時找老師解決。
5. 一定要告訴家長。不管遭遇了怎樣的恐嚇,都要告訴家長,不要自己承受身體和心理上的創(chuàng)傷。
2
當孩子遭遇欺凌,家長該怎么做?
1. 教會孩子自尊自愛和自我保護
有些家長平時要求孩子一味順從,打壓孩子的自尊,這樣容易導致孩子在學校成為被欺負的對象,如果事態(tài)超出孩子的應對能力,家長應采取行動,與學校和老師進行溝通。
2. 鼓勵孩子建立有益的人際關系
孤僻、不合群、人際交往能力差的孩子更容易遭受校園欺凌。家長要從小培養(yǎng)孩子和同伴建立善意、支持性的人際關系能力,這對校園欺凌的影響能產生緩沖作用。
3. 冷靜,最重要的是孩子
當孩子講述欺凌發(fā)生的情形時,請保持冷靜,很好地傾聽并作出回應,讓孩子知道這個情況是完全可以控制的。無論發(fā)生什么樣的事情,父母都會站在他這一邊,支持他。
4. 共情,先別追問過多細節(jié)
不要一味安慰孩子別和同學計較,這可能讓孩子誤以為遭受欺凌是因為自身的問題,讓他陷入更深的痛苦與自責。對孩子表達共情,向孩子傳遞這樣的信號:他所描述的事情并不是成長過程中的“常態(tài)”,你對于他所遭受的對待非常痛心。
5. 接納,父母絕不拋棄你
孩子遭受欺凌后容易出現(xiàn)極端情緒,如對于人際關系異常抗拒,不愿意上學等,這個時候家長要寬容對待,因為孩子可能處于應激狀態(tài),不要對他產生二度傷害。
6. 安撫,先平復孩子的情緒
孩子在極度沒有安全感時更看重別人的關心,越早把情緒處理好,對孩子的傷害和日后的影響才能越小,這比起解決事情本身更重要。
7. 感謝,你肯將事情講出來,很勇敢
告訴孩子很感謝他有勇氣告訴你這件事,同時向他說明,只有他愿意談到這個事情,爸媽才有機會可以幫助他。比較有效的一種表達方式是:我知道你需要很大勇氣告訴我這些,盡管這么艱難,你卻依然愿意告訴我,謝謝你的信任。
部分與校園欺凌有關的法律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十七條規(guī)定,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,應當負刑事責任。
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,犯故意殺人、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、強奸、搶劫、販賣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險物質罪的,應當負刑事責任。
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,犯故意殺人、故意傷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,情節(jié)惡劣,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,應當負刑事責任。
對依照前三款規(guī)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,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。
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,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(jiān)護人加以管教;在必要的時候,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第十六條規(guī)定,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(jiān)護人應當履行下列監(jiān)護職責:
(二)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、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;(三)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遵紀守法、勤儉節(jié)約,養(yǎng)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;(九)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,并進行合理管教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第三十九條規(guī)定,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,對教職員工、學生等開展防治學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訓。學校對學生欺凌行為應當立即制止,通知實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(jiān)護人參與欺凌行為的認定和處理;對相關未成年學生及時給予心理輔導、教育和引導;對相關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(jiān)護人給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導。
對實施欺凌的未成年學生,學校應當根據(jù)欺凌行為的性質和程度,依法加強管教。對嚴重的欺凌行為,學校不得隱瞞,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、教育行政部門報告,并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。
抵制校園欺凌
讓每個孩子沐浴在法治的陽光下
告訴孩子們
既不要做施暴者
也不要做受害者
讓我們共同努力
對校園欺凌說不!